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云医保[2021]89号)要求。我院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本着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和市场情况,依法合理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等4项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为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予以公示。对4项调整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有异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山州人民医院监察审计科反映。
附:云南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表
文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12315 。
文山州人民医院监察审计科电话:2124463。
文山州人民医院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