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文山州人民医院城南院区停车场设施设备、管理力量、运行机制等方面已基本筹备到位。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启动城南院区停车场收费系统,实行记时收费。具体如下:
一、停车场收费标准
按物价管理部相关文件(文发改收费函〔2010〕1号)执行,即:
(一)停放30分钟以内免费;
(二)停放30至60分钟每辆每次2元,以后每增加2小时加收1元,每辆每天(24小时)停车收费最高不得超过10元。
二、特种车辆(救护车、消防车等)不收取停车费用。
三、请各车主驾车驶入或驶出停车场以及在停车场停放车辆时,遵守医院相关规定,遵从现场人员指挥,做到安全出入,有序停车。
文山州人民医院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