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证医疗安全,2018年9月27日下午,我院在多功能报告厅召开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培训会,院领导、全院中层干部160余人参加了培训。
受院长委托,副院长组织培训并强调:《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将于2018 年10 月1 日起施行。该条例实施预示着医疗纠纷处理工作即将进入法治的新时代,全院干部要认真学习新条例,不断提高质量与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和水平,改善患者就医体验,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在解读培训会上,我院法律顾问赵安武律师及医患关系办公室副主任李剑同志详细解读了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分别从医疗纠纷与预防处置立法背景、立法目的、医疗纠纷处置原则、途径、程序、预防措施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等具体制度规定方面进行了详细讲授。
通过培训,大家纷纷表示: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系统全面的规定了医疗纠纷的概念、预防措施、处理办法和相应的法律责任,为医务人员依法行医、有法可依提供了坚实基础。作为医务人员应高度重视,深入学习,及时主动掌握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筑牢依法行医意识,提升依法行医能力,夯实医疗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