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是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的一项长期工作,只有患者安全了,医务工作者才安全,医疗机构才安全。如何筑牢医疗安全屏障,确保患者就医诊疗安全成为我院各级各部门的重要工作。
7月27日,我院召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常委会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常委外,还邀请了病案管理科、医保办、信息科、财务科、肿瘤科、监察审计科的负责同志参加。
受陆显祯副院长委托,本次会议由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李焰同志主持。
会议共分三个议题,一是根据原卫生部《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原国家卫计委2016年实施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以及2018年4月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结合医院具体工作实际,与会同志各抒己见,热烈发言,讨论并通过了由医疗质量管理科组织相关部门和科室重新修订的《文山州人民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该核心制度共计18项,覆盖医疗全过程,严格执行该制度,将杜绝医疗差错,保障患者安全;二是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同意权,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会议讨论通过了《文山州人民医院医疗知情同意书范本》。该范本着重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理念,重点强调医患沟通,对常见疾病诊疗(手术、操作)知情同意进行规范,使患方能对所患疾病有较全面的认识。三是会议讨论了临床科室患者诊断与出院结算时诊断的同步问题,方便各科室在实际工作中执行。
医疗质量与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对医疗服务的切身感受。持续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是卫生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对当前构建分级诊疗体系等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医改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我院通过不断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改进和完善,必将使我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更上一个台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安全的医疗服务。